小吃店遭同行投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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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浙江丽水松阳县一小吃店被人投毒,店主称投毒者为当地的同行。7月28日,一名当地居民告诉记者,他家10人吃了在该小吃店买到的卷饼皮后,出现中毒症状。目前,此事正由松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。(据7月29日极目新闻《浙江丽水一小吃店遭投毒,警方已控制嫌疑人,顾客:买卷饼皮全家10人吃后中毒》)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

如果被投毒的店家所述为实,那么投毒者的疯狂真的让人不寒而栗。小吃店卖卷饼皮本来就是小本经营,也不是什么门槛很高、很罕见的生意,难免会有同行竞争。竞争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能正确地面对和处理竞争,不想办法去提升自己的竞争力,而是用一些歪门邪道的手段去陷害竞争对手,甚至用上投毒这样歹毒的手段,将无辜的人牵连其中,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,实在是可恨可悲!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小吃店遭同行投毒

涉事门店(来源:网络视频截图)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

万幸的是,投毒者还没有到丧心病狂的程度,没有大量投放剧毒物,造成人员死亡。但是亚硝酸钠中毒的危害也不可小觑,当地在开展案情调查的同时,也要用心去找到该小吃店的每一位顾客,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,安排相应的医疗检查,尽量减轻这一案件的危害后果。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

毫无疑问,投毒行为已经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秩序,给公众健康和安全构成了可怕的威胁,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,都绝对不可能被容忍和原谅。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投放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,哪怕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也构成投毒罪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可见,行凶者必然会为自己愚蠢恶毒、泯灭人性的行为,付出足够沉重的代价。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小吃店遭同行投毒

被投毒的店主叙述是同行所为(来源:网络视频截图)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

而这种公然投毒的行为,一定会引发社会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忧虑和恐慌。虽然被投毒的店家是受害者,店主也及时报警处理,并且不怕家丑外扬,发布视频向公众提出预警,还表示已将店里所有开过的东西全部丢掉,重新购置,但是投毒者究竟是如何在店主浑然不觉的情况下,将有毒物质投放至食物中的?这不是个能一笔带过的问题,应该倒查流程,堵上漏洞。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

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,一般来说,餐厅的后厨是防止投放异物的重地,要禁止外人进入,严格堵死外来投毒和传染病源的入口,关键地方要加设安全监控设施。但是很多餐厅都因为怕麻烦,不想投入成本,而没有落实,日常的监管也没有到边到角。这一投毒案件警醒经营者、监管者,食品多一分安全,生命健康才能多一分保障,绝不能因为小本生意、家常店面,就掉以轻心,等到发生了安全事故,后果可能是难以估量的。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

说到底,案件的根源,依然在于不良商业竞争所产生的暴戾之气,很多以正常思维来判断觉得“不至于”的事儿,在极端情绪的驱使下就可能会发生,就可能会危害社会。所以,期待法律对违法犯罪分子从严处罚,以儆效尤的同时,各个行业也要加强自律,督促商家以改善经营管理,提升产品质量来求得生存和发展。不要被阴暗的嫉妒心理冲昏了头脑,蒙蔽了双眼,做出伤害他人、毁灭自己的极端举动。做任何生意,不能失去人性,不能抛舍人情味,否则一定会一败涂地。文章源自懂问帝-http://www.fjhxhsj.com/15587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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